廣東:發佈實施意見推進大衆創業萬衆創新

近日,廣東省政府發佈了《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強化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推進大衆創業萬衆創新深入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提出,要創建珠三角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打造國際風投創投中心、大力發展分享經濟和數字經濟、構建全鏈條創新創業孵化育成體系等15個具體實施意見。未來,將進一步優化創新創業生態環境,充分釋放全社會創新創業潛能,在更大範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推進廣東省大衆創業、萬衆創新。


加強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合作


《意見》提出,創建珠三角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打造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區域高地,加強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合作及成果轉移轉化。鼓勵與港澳聯合共建國家級科技成果孵化基地、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等成果轉化平臺。加快建設華南技術轉移中心,打造華南地區最具活力和影響力的技術轉移與成果轉化平臺。建立全省統一的科技成果信息公開平臺,完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數據庫,推動技術標準成爲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表現形式和統計指標。


在知識產權方面,建設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營中心。按照“一產業一方案”原則,實施重點產業專利導航工程,大力培育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推動知識產權與產業融合發展。實施高質量專利培育工程,培育建設一批產學研與知識產權服務協同式高價值專利育成中心,扶持各類創新中心開展高質量專利培育工作。加快建設中國(廣東)、(佛山)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構建重點產業知識產權運用和快速協同保護體系。


此外,推進高校、科研院所創新創業資源共享。加強與港澳的科技合作,共同實施粵港澳大灣區核心技術基礎研究攻關計劃,開展重大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關鍵技術協同攻關。探索建立穩定增長的投入機制,加強對高校、科研院所基礎研究與應用基礎研究的系統支持。


打造國際風投創投中心


創新驅動,離不開金融支持。在金融方面,《意見》明確提出,打造國際風投創投中心,探索建立天使投資風險補償制度,引導創業投資更多向創業企業起步成長前段延伸。發揮省創新創業基金引導作用,重點投向初創期、早中期創新型企業,引導更多社會資金助推創新創業。改革省政策性引導基金的出資方式和管理模式,鼓勵加大讓利幅度,允許基金歸屬財政出資部分的收益全部讓渡給社會資本出資方。


《意見》還提出規劃建設一批股權投資集聚區,大力吸引具有豐富科技企業投資經驗的天使投資人、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落戶。支持國有創業投資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深化與國內外風投創投機構合作。制定實施財政資金、國有資本參與創業投資的配套政策,完善績效評價體系。


另外,開展投貸聯動等融資服務模式創新,積極爭取廣東省成爲國家第二批投貸聯動試點地區。支持銀行機構探索投貸聯動業務,加強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的合作,強化信息和資源共享,推動科技創新企業的發展。支持銀行機構參與設立各類產業投資基金,對基金所投企業提供貸款融資。


構建全鏈條創新創業孵化育成體系


《意見》強調,實施孵化育成體系提質增效行動,加快構建“衆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園”全鏈條孵化育成體系。大力建設專業孵化器羣,引導孵化器、衆創空間建立專業化服務體系,支持骨幹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圍繞細分領域建設平臺型衆創空間。同時,加快建設“雙創”示範基地。


產業方面,實施工業互聯網協同創新行動。組織實施工業互聯網應用創新專項,建設工業互聯網創新中心,打造一批跨行業、跨領域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和企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大力發展分享經濟和數字經濟,組織開展共享經濟示範平臺建設,制訂實施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加快形成以創新爲主要引領和支撐的數字經濟。推進生態環保領域創新發展,組建環境研究院,加強大氣、水污染治理、土壤修復等重點領域環保科技專項研究。


在人才培育方面,大力引進高層次人才,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業活力,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新創業。《意見》指出,要聚焦關鍵核心領域高層次人才需求,推進重點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大力實施“珠江人才計劃”“廣東特支計劃”等重點人才工程。


《意見》還提出,要優化創新創業政務環境。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進一步壓縮開辦企業環節和時間。


*內容來源:中國政府網

*記者:彭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