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手續簡化

天津市養老保險待遇支付在三個環節中取消相關證明材料,參保人員辦理社保業務更便捷。


“我們通過推動數據信息共享,對現有經辦流程進行梳理,優化經辦服務,在養老保險待遇支付工作中取消有關證明材料。”天津市社保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取消證明材料包括:


一是在軍隊轉業幹部辦理基本信息登記和退休待遇覈實時,對於遺失相關轉業證明資料的,不再要求去相關部門另行開具證明,改爲先行在社保中心辦理登記,由社保中心向市退役軍人事務管理相關部門進行覈實,依據覈實結果辦理業務。


二是辦理養老保險一次性待遇業務時,對供養直系親屬關係、無固定收入情況、年滿16週歲的在學情況等進行覈實時,對於無法提供相關證件的,不再要求去相關部門另行開具證明,改爲申領人根據實際情況先行在社保中心辦理登記,並進行承諾。由社保中心向相關部門發函進行覈實,依據覈實結果辦理待遇覈定。


三是辦理養老保險一次性待遇時,對供養直系親屬勞動能力進行覈實確認時,在供養直系親屬完成勞動能力鑑定後,在人社系統內部進行數據共享。分中心依據共享的勞動能力鑑定信息辦理登記。”


*內容來源:中國政府網

*作者:廖晨霞,曲穎